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市政公用事业市场化改革基本做法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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市政公用事业市场化改革基本做法

发布时间:2012-05-10  阅读次数:689

加快市政公用事业单位改组改制,实现运营主体企业化。目前,全国大多数省市市政公用事单位已基本完成转制改企工作。据 2011年 5 月《全国城镇污水处理信息系统》显示,88.64% 的污水处理厂由企业运营,仅有 11.36%的污水处理厂由事业单位运营。经过十年改革,多数市政公用单位已实现企业化运营。积极引进民间资本和外资进入市政公用行业,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。据不完全统计,2003-2005 年间,非国有资本进入市政公用行业的项目数为 182 个,2006 年以后为 220 个。“十一五”期间,在供水行业 273 个新建项目中,有 65 个项目由民间资本和外资参与投资,占比 23.8%;在污水处理行业 394 个新建项目中,有 145 个项目为非国有资本参与投资,占比 36.8%。大力推行以特许经营为核心的运营模式,实现运机制市场化。2004 年,原建设部出台了《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》,对供水、污水垃圾处理等市政公用行业实行市场开   放,鼓励民企、外企通过招投标参与运营。据官方数据显示,2011 年全国共建成投运的 3022座污水处理厂中,采取 BOT、BT 等特许经营模式的占 42%。




建立健全市政公用事业法规规章体系,实现政府监管规范化。继 2002、2004 年颁布《关于加快市政公用行业市场化进程的意见》、《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》后,原建设部2005 年又出台了《关于加强市政公用事业监管的意见》,针对市场化过程中出现的政府监管不力、市场失灵的问题,提出了解决措施。制定一系列配套政策,推动市政公用行业市场化进程。一是建立和完善市政公用产品服务价格调整机制和收费制度。二是加大中央预算内资金的投入,制定城镇污水处理设施配套管网“以奖代补”政策。三是制定了一系列鼓励市政公用事业发展的优惠用电、划拨用地、税收优惠、产业补助等政策。四是创新金融产品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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